各有关单位:
为了及时有效做好2023年度学校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,按时完成部门预算执行及年终财务结算,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,督促项目进度,对已竣工验收且符合送审条件的工程项目于2023年11月1日之前送审。截止日后再送审项目,审计处不能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,由此造成财政预算和专项预算经费支出不能及时结算的后果,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自行承担。
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结合具体工程项目,积极组织协调,提前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并报送审计,配合做好审计工作。
报审地点:西区行政楼302室;联系电话:4304336
具体报审要求详见: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要求》,可在审计处网页首页下侧“工程审计”栏查看。 https://shenji.imau.edu.cn/info/1011/1278.htm
审计处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