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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公告

【发布时间】:2023年03月15日 10:35 【浏览次数】:


 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及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将于2023年3月20日起对学校51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现场审计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,必要时可适当延长。

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徐睿智

联系电话:0471-4304336

电子邮箱:nmgnydxsjc@163.com
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审计“八不准工作纪律
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
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审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3月15日


 

 

 

上一条:关于2023年底工程项目报送审计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预报2022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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