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及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处将于2023年3月20日起对学校51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现场审计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5月20日,必要时可适当延长。
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处联系。
联系人:徐睿智
联系电话:0471-4304336
电子邮箱:nmgnydxsjc@163.com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审计处
2023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