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了及时有效做好2021年学校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,促进部门预算执行及年终财务结算,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,督促项目进度,对已竣工验收且符合送审条件的工程项目应于2021年11月20日之前送审。截止日后再送审项目,不能保证按时出具审计报告,从而影响财政预算或专项经费支出。
请各建设管理单位结合具体工程项目,积极组织协调,提前做好审计项目资料整理并报送审计,积极配合,做好审计工作。
报审地点:西区行政办公楼302室;联系电话:4304336
具体报审要求详见:《内蒙古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要求》,可在审计处网页首页下侧“工程审计”栏查看。https://shenji.imau.edu.cn/info/1011/1278.htm
审计处
2021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