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职责
当前位置: 首  页 >> 正文

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

【发布时间】:2021年10月22日 15:19 【浏览次数】:



 

一、起草科室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和学校财务审计制度规定;

二、负责校内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事务性工作;

三、对校内有关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、健全与执行情况进行评价;

四、根据工作需要,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;

五、接受组织部委托,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

六、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、审签;

七、做好委托审计项目的资料准备、沟通协调及复审工作;

八、负责做好档案的立卷、整理、归档及保密工作;
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下一条:审计处工作职责

    版权所有: 内蒙古农业大学审计处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:010018
  联系电话:0471-4304336 邮箱:nmgnydxsjc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