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审计
当前位置: 首  页 >> 正文

我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

【发布时间】:2020年09月25日 14:56 【浏览次数】:


 

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,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能力,根据党委会议决议,按要求我处将对后勤处各服务中心、基础教育中心所属部门等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为顺利开展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按照《内蒙古农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内农大校发[2012]2号)等文件要求,我处结合被审计部门特点有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。

公开招标采购,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,提出采购预算,按照相关程序,委托内蒙古中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。

召开审计工作进点协调会,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介绍了此次审计工作方案,审计处副处长靳国斌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。要求委托的事务所要按照招标文件和服务协议的要求,依规依法审计,严格审计工作纪律。会议决定,发布审计公告,审计的具体工作尽快启动。

召开全处工作会,会议要求我处工作人员按照联系单位分工,各司其职,做好沟通协调工作。与被审计部门和领导及财务处、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等事宜,推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。

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包括,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,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,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情况,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情况,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内容。



    版权所有: 内蒙古农业大学审计处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:010018
  联系电话:0471-4304336 邮箱:nmgnydxsjc@163.com